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訴訟事項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披露了子公司寧波聯合集團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進出口公司”)因“信用證欺詐糾紛”起訴被告諾華有限公司、浙江香溢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一案,第三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行(以下簡稱“建行寧波分行”)。2012年7月18日, 建行寧波分行從進出口公司保證金賬號扣付了4,684,603.31美元、進出口公司美元賬號扣付了7,627.40美元,用于支付本案所涉編號為83008010059524信用證項下的款項。詳情請見2012年5月15日、2012年7月21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2012年9月21日,公司收到進出口公司關于本案進展情況的報告:
進出口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收到香港宏杰亞洲有限公司的傳真函,被告知該公司的何文杰先生和江秀慧小姐由香港破產管理署委任為諾華有限公司(為進出口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披露的“信用證欺詐案”中的三名被告之一)的臨時清盤人,要求進出口公司提供與諾華有限公司之間的往來記錄和信息以便調查。進出口公司授權楊建新作為公司全權委托的代理人,以公司名義申報諾華有限公司債權證明,委托周泳律師和梁溫律師事務所全權處理相關法律事宜,辦理相關申報手續(xù)和處理相關事務。并于2012年9月21日向香港宏杰亞洲有限公司遞交了債權證明表和相關的證明文件。
由于該案尚未開庭審理,故對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潤的影響無法確定。公司將根據訴訟進展情況,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